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按照《许昌学院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有关要求,现将许昌学院奖学金平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本专科生。
二、评定办法
(一)发放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
(二)具备条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居位于专业前20%;
(三)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获得许昌学院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日程安排
1.拟申请资助学生应在10月12日前登录“河南省学生资助在线系统”http://gxzz.haedu.cn/完善个人详细信息;各学院于10月13日下午进行学生基本信息审核和学籍信息变更审核;
2. 国家奖助学金获奖或受助学生应在10月14日前登录个人系统提交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各学院于10月17日进行学生奖助学金申请审核,校资助中心于10月18日下午5点进行全校奖助学金申请审核;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