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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奖助学金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6-11-25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审核人:

 

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进程,为保证我校2016年度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表核对工作

1.校资助中心将发放数据下发各学院,各学院组织学生或安排专人对发放数据进行核对。只核对关键信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资助标准即可,关键信息有误的,请各学院填写《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修改表》加盖院系公章后于下周二(11月29日)交送校资助中心(资助中心不受理个人更正信息);

2.我校奖助学金均通过学生本人建行缴费卡进行发放,因此请获的奖助学金学生务必保管好本人银行卡,不要丢失;银行卡注销、丢失的学生请务必到建行西湖支行(西湖公园南门对面)重新办理新卡再进行上报;

3.奖助学金发放为全校统一发放,因此如果有学生卡号出现问题将影响全校发放进度,请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务必重视;

4.发放准备工作完成后,校资助中心和校财务处将尽快完成发放,发放进度将另行公告通知。

5.2016各学院奖助学金银行卡号核对表发布至资助工作群,请及时下载并注意数据安全。

二、学籍核查工作及注意事项

1.做好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学籍核查工作,对于已经获得奖助学金但因各种原因出现休学、退学、转学等情况的,按照省资助中心要求必须更换受资助学生,请相关学院开具变更说明交校资助中心;

注: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今年起要对获得奖助学金学生进行严格的学籍核查,请各学院务必重视本次核查工作,确保发放对象均是我校在籍在校学生。

2.本次数据核对工作请各学院务必于下周二(11月29日)前完成,以确保我校本年度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数据核对无误或发放对象学籍无特殊情况的,请学院开具数据核对无误或发放对象学籍无特殊情况说明(加盖院系公章)交校资助中心。

另,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我校将根据全省工作安排首先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需待教育部批复下达后进行发放。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修改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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