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奖助资金评审发放监管、防止和杜绝各种不合规现象发生,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各类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教资助〔2017〕77号)精神,现决定对全校各类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对学院2014年-2016年各类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1. 奖助资金评审环节是否存在“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不负责任现象以及其它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行为;
2. 奖助资金发放环节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以及其它违背政策规定的行为;
3. 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4. 各类资助资金管理使用、评审发放制度办法是否完备;
5. 各类资助资金申请、评审及发放等相关资料是否能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归档保管。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3月10日-3月21日;第二阶段为总结整改阶段,时间为3月22日-3月27日。
三、检查方法
重点对学院近三年各类资助资金发放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复核,学院应参照学校各类资助政策文件,对近3年来各类资助资金评定流程、院系认定小组、年级评议小组成员组成、获奖受助学生档案材料、公示名单、发放材料等进行认真自查。同时,各学院应在各年级举行主题班会,对学院近几年各类资助资金评定、公示、发放工作进行讨论,详细记录学生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的自查报告于2017年3月21日前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校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xcu.edu.cn或使用QQ离线发送;
注:自查报告内容应包含自查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案、今后努力的方向,对于档案管理、班会等需另附照片电子稿。
2.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按上述要求对本学院近三年来的资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研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认真整改,完善制度办法,建立资助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学院资助工作健康开展。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