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缓解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财政部、教育部决定对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60元,补贴期限为5个月(2011年秋季学期),所需资金按照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
各院系要尽快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额,补贴资金将打入学生餐卡。上报时间截止至本月14日,因未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由院(部)承担。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