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部门职能  工作指南  政策法规  违约通报  资料下载  诚信校园行 
详细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违约通报>>正文
国家对贷款违约学生如何处理
2013-05-2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违约学生是指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学生。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及贷款银行等部门将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1、将学生的有关信息和违约情况提供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  

2、在全国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3、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4、在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情况。

上一条:关于转发欠息催收公告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欠息催收公告的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
 工作队伍 
 规章制度 
 助学贷款 
 奖助学金 
 勤工助学 
 补偿代偿 
 社会捐助 
 诚信宣传 
联系电话:0374-2968882 邮箱:zzzx@xcu.edu.cn
Copyright @ 许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