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计划安排,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拟于近日组织发放,为确保发放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院部于12月25日到行政办公楼421室领取。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由学生自行填写,证书的编号见附件。
3、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统一用黑色水笔填写(例如:×××同学荣获2014至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特颁此证),模板见附件。
4、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的日期统一填写成2015年11月30日。
5、请各院部在领取证书时一定要当场核对数量,凡离开现场后发现少领的不再补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