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宣传国家 贷款政策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其他政策,普及金融、征信基础知识,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观念,推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举行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知识大赛的通知》(教资助【2011】670号)要求,我校拟举行许昌学院2011-2012学年“诚信校园行”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普及金融知识、征信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
2、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观念,推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开展。
二、主办单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工作(部)处、宣传部、团委。
三、承办单位
教育科学学院。
四、活动主题
普及知识、铸就诚信。
五、活动对象
各院系(部)全日制本、专科生。
六、活动时间
1、2011年11月10日上午9:00抽签,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2011年11月11日下午14:30-18:00、晚上19:00-22:00初赛。
3、半决赛、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七、活动地点
大学生活动中心。
八、报名方式
2011年11月4日前将领队老师、队员、口号以书面交于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办公室。联系电话:2968950。
九、组队办法
以院系为单位,选拔出一支参赛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兼指导老师、3名参赛队员、1名替补队员组成。
十、比赛内容
命题范围为新修订的《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知识问答》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比赛的题型分别:选择题、简答题,辨析题答题形式分别有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
十一、活动规则及流程
(一)比赛规则:
1、大赛采取淘汰制,以抽签方式决定出场顺序和场次。每支队伍出场3名选手,每组获胜的队伍晋级,抽签轮空队直接晋级。
2、各代表队底分均为 100分,以答题得分累计各队成绩。遇积分相同无法排出晋级名次时,采取加赛3道抢答题的办法决出最终排名。
3、选手必须起立回答问题,不能超过限定时间,答题完毕后,由主持人宣布是否得分或扣分。如选手答题不明确,主持人难以判定时,由比赛仲裁委员会讨论裁定是否得分。
4、各参赛队必须严格遵守竞赛规则,服从主持人意见。如有异议,可通过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由仲裁委员会共同讨论裁定,不得在赛场内争执。
(二)大赛流程
1、第一部分:个人必答题
(1)每支参赛队伍3题,每题10分,按照面对观众从左到右的顺序,每名选手答1题,不能相互讨论和补充;
(2)主持人直接口头提问,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开始记时,每道题限时30秒;
(3)选手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回答完毕,超时回答以答错处理;
(4)必答题设选择题和简答题,答对加分,答错不予扣分。
2、第二部分:第一轮抢答题
(1)本轮共10道抢答题,每题10分;
(2)主持人直接口头提问,参赛者只有在主持人读完题目,并宣布“开始”后,才能按抢答器,违反规则,扣去抢答队伍10分,本题作废,该题由观众做答。
3、第三部分:集体必答题
(1)题型为简答题,每题20分,限时40秒;
(2)参赛选手可以进行讨论,集体作答,可以补充和纠正,但以最后纠正结果为准。
4、第四部分:第二轮抢答题,要求与第二部分相同。
5、第五部分:风险题
(1)此项设有10分、20分、30分题,包括选择题(10分)简答题(20分)和辨析题(30分),每支队伍给予两次答题机会,分两轮进行;
(2)参赛队伍可自选三类分数题中的一类做答,答对加相应的分,答错扣相应分;
(3)每道题回答限时100秒,参赛队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回答问题,超时按答错处理。可以弃权不选,弃权不加分也不扣分。
(三)场外竞答环节
让前来观看的师生体会到现场的乐趣,增强互动性。此环节安排在第二环节,回答正确或接近正确者有纪念品。
(四)加时赛规则:
比赛五个环节进行完后,若两队分值相等,再进行一轮抢答环节(3道题),规则同上,以此决出胜负。
十二、比赛要求
1、主持人及各队参赛队员在言论中使用普通话;
2、主持人2名,负责比赛进程,对其进行提问;
3、相关部门及院系主要领导作为嘉宾现场观看比赛;
4、设计分小组4-6名对每一环节计时,并对分值加减进行统计;
5、设仲裁委员会5名,对活动中的争议作出解释;
6、每支代表队必须选定固定的一个人抢答;
7、每队队员人数3名,替补队员1名,在比赛过程中不得退场、更换,由每队队长抽签决定对抗队(轮空队直接进入下一轮比赛)及出场顺序;
8、比赛过程中不得带资料及使用通讯工具帮助答题,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9、参赛选手认真听题,若双方无法听清,可要求主持人再读一遍;
10、队员在答题时,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干扰,回答问题时要站立,之后主持人宣布结果,计分小组记分;
11、啦啦队必须按指定地点坐好。队员在抢答、答题时,场上观众不得喧哗、提示或干扰。
12、所有环节结束后,按分值高低排出名次,并由仲裁小组组长宣布获胜方。
十三、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
1、总冠军1名,颁发奖牌、奖品。
2、二等奖2名,颁发奖牌、奖品。
3、三等奖2名,颁发奖牌、奖品。
4、道德风尚奖一名,颁发奖牌、奖品。
5、最佳风采奖一名,颁发奖牌、奖品
(二)个人奖
1、获奖队伍的参赛选手(含替补队员1名),颁发证书。
2、获奖队伍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3、优秀选手奖,凡是参加比赛的队,均可推荐一名优秀选手,并颁发证书。
(三)优秀组织奖
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在初赛、复赛和决赛阶段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院系进行表彰和奖励。
2011年11月4日前提交本院(部)组织选拔情况说明,包括文字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需附图片(不少于三张),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whfl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