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部):
根据我校资助工作进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严格按照《许昌学院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及《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及调整“综合奖学金”为“许昌学院奖学金”的有关情况说明》要求,上报《2014-2015学年度许昌学院奖学金备案汇总表》(下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二、汇总表格式不得变动;表中相关名称按照资助系统标准填写,且每一项都是必填项,不得空缺;银行卡遗失的学生,应及时到中国建设银行许昌分行西湖支行补办新卡,先将新卡号到财务处登记再填报。
三、该项工作应在2015年11月4日前完成。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