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年度奖助学金在评定过程中,由于名额分配出现比较突出的失衡情况,现对于出现当前严重失衡的情况予以说明并予以更正。
一、今年上级文件提到,“各校可以通过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对贷款比例较高管理绩效较好院系在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上要予以倾斜。”
以上表述对如何掌握“倾斜”尺度未做进一步说明,缺乏操作性,同时由于资助中心对这一文件精神理解过于简单化,在时间仓促的情况下未做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使得今年指标分配方案造成部分院系指标失衡,不能达到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的效果。
二、综合表现奖学金名额分配误用助学金名额分配办法。由于在同一表格当中计算各类奖助学金分配名额,在计算综合表现奖学金名额时误用了助学金计算比例,造成名额分配出现偏差。有的院系超过了限定指标数,有的院系低于限定指标数。
鉴于第一种情况造成指标分配比例与贫困生实际分布情况的差距太大,对此前名额分配方案予以纠正,重新进行计算,对院系造成的工作上的问题及对同学造成的影响,衷心的表示歉意!
由于第二种情况造成综合表现奖学金名额分配的不合理,对此前名额分配方案一并予以纠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同志对于今年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及产生的问题将认真反思,深入开展自我批评,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全面提高工作质量。
由此造成的问题敬请同学、老师谅解!